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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精特新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4646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一、申报的好处

1、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 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4、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采取补贴等方式,对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业务,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

5、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

2. 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 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 有偷、漏税行为的;

5.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