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添加
 
最新公告
【通知】关于举办新公司法+金税四期培训班的通知
【通知】关于召开协会五届三次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重要通知】2024年度电线电缆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通知】关于协会举办礼仪、新闻与公文写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通知
倡议书
【通知】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通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培训、商学院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如何办理?全在这里啦!

发布时间:2020-04-09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257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如何办理?全在这里啦!

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问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助力企业战“疫”,其中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如何办理问题,一直备受广大纳税人朋友关心,今天小编整理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办理的相关流程。话不多说,如何操作赶紧先get起来!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办理

1、选择“我要办税——税收减免”

2、在“税收减免核准”中选择“房产税优惠核准”、“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核准”

3、填写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征收品目”无法选择时,请用最新浏览器,如: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等。“减免税核准事项”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时,附报资料只需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4、点击“减免税申请报告”空白框,弹出减免税申请报告上传界面。

“征收品目”无法选择时,请用最新浏览器,如: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等。“减免税核准事项”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时,附报资料只需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5、选择减免税申请报告点击“开始上传”

6、点击“保存”,提示“提交成功”

二、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1、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选择“优惠办理”可查看当前办理情况。

三、税务机关核准后修改税源减免税信息

1、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选择“综合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3、选择需要维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维护应税明细”。

4、选择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列表中的税源,录入“变更日期”,变更日期选择201912月的任意一天,若存在多条税源信息的,选择有效期起止包含减免所属期的那一条。

5、点击“减免税信息”下的“+”。

6、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系统自动带出“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和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若存在部分减免,手工录入应减免的“减免面积”,系统自动计算“月减免税金额”。

7、点击“保存”提示如下:

8、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把税源分段。

9、“房产税税源信息”的“维护从价明细”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维护基本相同,“维护从租明细” 只需维护合同租金总收入、申报租金收入录入实际收取的租金即可实现房产税减免。

10、 已申报未缴款的情况,不能进行应税信息变更。

四、申报时享受困难减免

1、选择“我的待办”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或者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系统自动填写“当期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本期减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减免性质代码”和“本期减免税额”

 

特别提醒

若出现“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数据不符时,不可点击“申报”,需返回修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核对“往期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往期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数据不符时,不可点击“申报”,需返回修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安徽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电话:0551-66680617   传真:0551-66680617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B座1001、1006室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602422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471号